国宇量仪浅谈 浮标式气动量仪器校准内容及校准方法
国宇量仪浅谈
浮标式气动量仪器校准内容及校准方法
浮标式气动量仪正常情况下一年校准一 次,出现异常或认为可能有异常时,随 时校准。浮标式气动量仪器校准内容及校准方法:
一:外观及各部份相互作用
要求:各部分完整,功能有 效。量仪的玻璃管应透明洁净,标尺刻线应清晰,玻璃管上标明的放大倍数应与标尺一致;零位螺钉和倍率螺钉转动应灵活,静止应可 靠。使用中及修理后的气动量仪允许有不影响测量精度的外观缺陷。
方法:目力观察、放置试验。
二:浮标波动量
要求:≤1/3分度。
方法:任选一只国宇量仪环规,把气内测头的喷嘴置于环规中间部位,此时量仪的浮标停留在某一位置,目力观察浮标的波动量。
三:示值变动性
要求:≤0.5um
方法:按6.2.2的方法将气内测头连续三次塞入环规,分别观察浮标在玻璃管内的变动量,以三次观测值中大与小值之差作为量仪的示值变动性。
四:稳定性
要求:≤0.5um
方法:按6.2.2的方法使气内测头置入环规静止不动,记下此时浮标所在位置,5分钟后观察浮标位置的变化,此变化量应合6.4.1要求。
五:示值误差
要求:≤±2um
方法:将Φ28㎜气内测头分别放入编号为IM120568和IM5 1068的阶梯尺寸环规中,调整量仪的零位螺钉和倍率螺钉,使浮标停在上述两环规的标称尺寸位置上,然后把气内测头放入编号为IM51086的环规中,观察量仪的浮标是否停留在该环规标称尺寸刻线处,其偏差值应符合6.5.1款要求。